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間的競爭不斷加劇,企業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公司高管或技工離職時,會與其簽署競業協議,以防止他們日后一段時間從事與之前工作性質相同的工作,有損公司利益。競業協議內的義務是一種約定義務,具有一定約束力,往往會影響勞動者下一份工作的選擇。那么當勞動者簽訂競業協議后想跳槽要怎么辦呢?下面給大家從三方面詳細介紹簽了競業禁止協議怎么跳槽。
競業協議是什么
競業協議是我國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所制定的法律規定。競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后一段時間內從業于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等!秳趧雍贤ā分幸幎ㄔ搮f議主要限用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但都不可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競業協議如何生效
《勞動合同法》不僅對競業協議的適用人群和限制內容有限制,并且對競業限定期限也做了“兩年”的規定。并且根據其他法律法規,在競業協議限制期間,簽訂競業協議的公司必須按月對該離職員工支付相應補貼,如果該公司違反競業協議,累計或者連續三個月沒有支付相應補貼,則競業協議自動失效,該離職員工可以找同行業工作。
簽了競業協議怎么跳槽
首先不是所有員工都需要簽署競業協議,且用人單位是不得對普通員工隨意約定競業限制義務的。對于已經簽了競業協議的勞動者,如果競業協議已經生效,則需要確認以下幾點內容:
1、你在原單位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是否屬于法律規定的可以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人員
2、求職的新單位是否屬于競業限制范圍,如有違反則需要面臨違約金的賠償;
3、《協議》中約定的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數額是否低于最低工資。
滿足了以上條件之后,只需等待競業協議到期或自動失效,即可正常進行跳槽。

了解了競業協議是什么、如何生效以及簽了競業協議后怎么跳槽這三方面內容后,相信大家都能更好地在簽了競業協議后找到工作。有些朋友可能會問競業協議是否能拒簽呢?法律上并沒有強制要求相關的員工們必須簽訂,而是需要企業和員工協商進行簽訂,企業也無法強制要求員工簽訂。因此,如果你換工作的需求比較緊急,按規定也是可以拒絕簽訂的。